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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合伙人离世后,企业将何去何从?
Photo by Lee Cartledge on Unsplash 企业规划中经常被忽略的风险 对于许多企业主而言,他们投入了大量心血与时间来建立及经营一家成功的企业。然而,在关注企业扩张、盈利能力及日常营运的同时,一个极为重要的问题却经常被忽略:当其中一位合伙人离世后,企业将会发生什么变化? 合伙人的离世不仅是一场个人与家庭的悲剧,更可能对企业带来深远的法律、财务及营运影响。若事先没有妥善规划,生存合伙人、已故合伙人的家属,以及企业本身都可能面临不确定性、纠纷及业务中断,甚至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因此,了解相关法律后果及可行的资产规划方案,对于保障企业持续经营及财富传承至关重要。 传统合伙企业中的影响 合伙人离世所带来的影响,往往取决于企业的法律架构以及合伙协议的内容。 在传统合伙企业(Partnership)中,除非合伙协议另有规定,否则合伙人的死亡可能导致合伙关系终止。根据马来西亚适用的合伙法律原则,合伙企业并不具备独立于合伙人的法人地位。因此,当其中一名合伙人去世时,可能会影响企业的持续经营,而生存合伙人亦须根据合伙协议或相关法律规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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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g 3


乐委常见问答 – 遗嘱 | 资产规划知多少
Rockwills 问题: 我叔叔在原配妻子去世后晚年再婚。他与前妻育有子女,现在又与现任妻子生了一个新生儿。他一直以为他的雇员公积金(EPF)和保险赔偿金会自动归他的现任妻子和新生儿所有。但在他最近去世后,我们发现他自前段婚姻后就再未更新过(公积金和保险的)受益人提名。现在关于谁该得到什么产生了巨大的争执。现在才来处理这个问题是不是太晚了? 很遗憾,答案确实是肯定的。一旦当事人去世,要“修正”过时的受益人提名(尤其是雇员公积金EPF和人寿保险)便为时已晚。这些金融工具受特定法律约束,其法定提名受益人权利优先于近亲属的法定继承权,且仅以存档的书面文件为准。因此,若您已故的叔叔再婚及新生儿出生后未更新提名,相关资金将严格按他存档的最后一份有效受益人提名进行分配,即使该提名已不符合他当前的意愿或家庭状况。唯一的例外途径是符合条件者可根据马来西亚《1971年继承(家庭供养)法令》提出索赔,但此程序通常繁琐且结果难料,而非直接修正提名本身。 这种情况反映了遗产规划中一个常见但严重的疏忽。许多人想当然地认为,特别是他们的雇员公积金(EPF)和保险理赔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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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 2


跨境资产:海外房产与投资的资产规划
Photo by Pip Christie on Unsplash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马来西亚人开始进行跨境投资。在澳大利亚或英国购买海外房产、投资外国公司股票,以及建立国际投资组合,已变得越来越普遍,因为人们希望通过全球布局来分散财富风险。 然而,尽管许多投资者会仔细规划如何取得海外资产,却较少人思考一个同样重要的问题:当资产拥有者去世后,这些资产将如何处理? 如果缺乏适当的资产规划,海外资产可能在法律上变得复杂,使在世的家人难以管理,甚至可能导致处理过程延误、产生额外法律费用,或引发受益人之间的纠纷。 一个常见的情景 请看以下情况。 陈先生是一位马来西亚商人,在本地拥有多项资产,包括一间住宅和本地投资。多年来,他也在墨尔本购置了一间公寓,并投资于美国股票市场上市的股票。 陈先生在马来西亚立下遗嘱,将妻子和子女列为受益人。在他去世后,家人成功从马来西亚高等法院取得遗嘱认证。 然而,当他们尝试转移墨尔本房产的所有权以及提取海外投资账户时,却发现马来西亚的遗嘱认证命令在外国司法管辖区并不会自动被承认。 因此,家人必须在海外聘请律师,并启动额外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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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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