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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才是遗嘱中的 “妻子”

问题:

我已经写好了遗嘱,在遗嘱中指定了我的妻子为受益人。最近我和她离婚了,但我还是希望把我的财产留给她。可是我的遗嘱中使用了“我的妻子” 来概括她与我的关系,那么我需要更新我的遗嘱吗?

答:


生活中的变化常常是意料之外的,这是我们都必须接受的事实。当然,在缮写遗嘱时也是如此,尤其是在我们的个人状况和关系有所转变后。


如果您的遗嘱没有标明您妻子的姓名,而只是简单地写明“我的妻子”,那么现在离婚了,您的前妻就不再符合这个描述,因此不能从您的遗嘱中继承财产。如果遗嘱中有清楚地列明她的详细资料,那么她是否能继承资产的可能性仍然生效。值得注意的是,尽管你们之间的离婚不会废除您的遗嘱,如果您将来再婚,新的婚姻将自动废除您的遗嘱。届时您将需要重新立一份新的遗嘱。


然而,如果您在遗嘱中保持对现在前妻的详细资料和“妻子”这一身份的描述不变,这可能会引起利益关系人对您前妻继承您财产的争议!因此,最好重新缮写遗嘱,更新您前妻的当前详细资料,特别是关于您和她之间的关系。由此一来,您可以放心并确保所有的资料都是最新的。


再说,此刻适合您的事物以后却未必如此。因此,如果您的遗嘱没有更新您当前的关系,可能会在您的家庭成员中造成不必要的疑虑,导致他们对您的真实意愿产生怀疑。


故此,我们建议您定期审查您的遗嘱,以确保此遗嘱能按照您的意愿得以实现。


(所有资料与数据由 Rockwills 乐委集团所提供)


关于乐委国际集团

乐委国际集团现已成立29年,1995年起开拓了专业遗嘱缮写市场如今已发展成全国领先的资产规划专家。乐委国际集团目前是市面上最强大的服务供应商,为需求者提供在信托、继承、管理以及财富分配上的最佳方案。除了缮写了超过30万份遗嘱,乐委也设立了超过1万6千份的信托,并持有超过250亿令吉信托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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